“饭店吃不完还可以打包呢,为什么用不完的流量不给存余?”近日,一则“流量用不完不给延长时间,超出又额外支付,算不算霸王条款”的微博引来网友热议。网友“小小鸭”留言称:“多年的流量用不完,也不给积攒。上月超了76M,却要按照1M 一元来收费,实在霸道。”
对此,市消委会和金匮律师事务所的人士表示,运营商在手机用户办理业务前,已要求用户签订了格式合同,并告知用户套餐内不收费,套餐外另按标准收费。“这种双限的标准,如果得到了用户的同意,签订了协议,原则上是不存在‘霸王条款’嫌疑的。”
据通讯运营方透露,近年来,运营商间的比拼,已从话费转移到了上网流量费上。因此,三大运营商纷纷推出国内数据流量叠加套餐的业务。例如,使用3G标准套餐的用户,当月流量使用超出套餐限额之后,按照0.01元/K的费用收取。“如果临时订购小流量叠加套餐,3元包10M,也就是说额外流量费用按照0.0003元/K收取,费用降低很多。”因此,有网友支招,通过下载流量实时监测的软件,当发现要超出套餐流量时,就订购小流量的叠加套餐,可以适当降低流量费用。